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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235号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建安区张潘镇环境亮化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235号
2、项目名称:建安区张潘镇环境亮化提升工程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建安区张潘镇古城村、李村、营王村、张四村、后汪村、前汪村、张三村的环境亮化提升工程。
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安区张潘镇第一标段环境亮化提升工程;
二标段:建安区张潘镇第二标段环境亮化提升工程。
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512073.36元;二标段:1318760.00元。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4、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2份。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2日9时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2份。
4、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一室。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少铠
电 话:13782318787
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小振
电 话:13373907525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2020年01月1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