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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115号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建安区部分家属院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115号。
2、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部分家属院改造项目。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十个家属院改造,分别是许昌市建安区农行家属院、民政局家属院、卫计委家属院、发改委家属院、三国经贸家属院、烟办家属院、大华饲料家属院、检察院家属院、路灯所家属院、振兴家属院改造,其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改造、外墙面改造、拆除原排水沟、新建排水管道、屋面防水改造、增加垃圾桶、拆除及更换防盗门、楼梯间改造、化粪池清理、安装监控设施、安装对讲系统、安装楼梯间声控灯、雨水管更换等。
5、标段划分:共分为十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许昌市建安区农行家属院改造项目;
二标段:许昌市建安区民政局家属院改造项目;
三标段:许昌市建安区卫计委家属院改造项目;
四标段:许昌市建安区发改委家属院改造项目;
五标段:许昌市建安区三国经贸家属院改造项目;
六标段:许昌市建安区烟办家属院改造项目;
七标段:许昌市建安区大华饲料家属院改造项目;
八标段:许昌市建安区检察院家属院改造项目;
九标段:许昌市建安区路灯所家属院改造项目;
十标段:许昌市建安区振兴家属院改造项目。
6、资金预算:8835970.08元,其中:一标段:703898.42元;二标段:855533.36元;三标段:1135001.56元;四标段:929050.67元;五标段:418999.11元;六标段:380098.22元;七标段:649833.76元;八标段:817066.27元;九标段:644792.63元;十标段:2301696.08元。
7、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投标人允许同时报多个标段,但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2日9时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一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杨会芳
电 话:13849880890
代理 机构: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万亚楠
电 话:15038913896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7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