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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公路管理局“文峰北路(永昌路-彭花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综合[2019]39号)、许昌市建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安发改审批[2019]11号)、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许示范发改[2018]50号)、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魏发改[20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9097
2.2建设地点:许昌市长葛市、建安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魏都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是对文峰北路永昌路至彭花路段进行提升改造,项目里程14.690769公里。主要内容包括对机动车道进行大修、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进行修复、对部分平交路口进行改造、对路缘石进行更换、对各类市政管线进行补充和连通、对景观绿化进行补充和提升、对道路照明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等。
2.4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690885703.37元,第二标段:5190630.31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本项目共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2.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00日历天;第二标段:施工工期+质保期。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年以来具有合同金额在50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一个。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要求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人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综合信用标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现场提交商务标(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30日 16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许昌市七一路
联 系 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0374-2658508
采购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4层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371-56271905
温馨提示:
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综合信用标、技术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商务标(工程量清单)评标委员会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