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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X2018149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街道办事处筹备处“示范区鹿鸣湖项目清标及土地平整工程”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魏武大道与永昌路交叉口鹿鸣湖东北角
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魏武办事处鹿鸣湖项目清表及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内容为:场地平整、土方回填、拆除民宅等。
3、招标控制价:682981.18元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小额发包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18年 12月19日至2019年 1月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发包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有 1 家。
(三)项目开标数据表
招标人名称 |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街道办事处筹备处 |
||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
河南特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示范区鹿鸣湖项目清标及土地平整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月2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一室 |
评标时间 |
2019年1月2日 11时10 分 |
评标地点 |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评标八室 |
投标人名单 (分标段填写) |
1. 河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二、开标记录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经理 |
质量 要求 |
密封 情况 |
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 |
河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80000.00 |
20 |
周高峰 |
合格 |
完好 |
无 |
招标控制价 |
682981.18元 |
|||||
目标工期 |
2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三、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审情况
序号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
1 |
河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序号 |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1 |
无 |
五、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根据发包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承包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如下:
1、河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发包要求承包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经营范围含垃圾清运(以营业执照为准)。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承包候选人:河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0000元 大写: 陆拾捌万元整
工期: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周高峰
证书名称:贰级建造师 编号:豫241141710078
该项目负责人符合发包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垃圾清运,本单位符合发包资格要求。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无
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九、公示期:2019年1月3日—2018年1月7日
如投标单位对本次公示有异议,请联系:
发 包 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街道办事处筹备处
地址:许昌市许州路
联系人:化先生
联系方式:0374-7388989
监督部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374-3191016
代理机构:河南特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信通国际金融中心D栋403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565293871
十、联系方式
发 包 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街道办事处筹备处
地址:许昌市许州路
联系人:化先生
联系方式:0374-7388989
代理机构:河南特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信通国际金融中心D栋403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565293871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武街道办事处筹备处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