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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公字〔2019〕74号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DNA样本采集设备“自动化提取工作站及迷你便携式超宽光谱发现仪”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DNA样本采集设备“自动化提取工作站及迷你便携式超宽光谱发现仪”采购。
(二)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9〕74号。
(三)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包划分:分为一个标包。
(七)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350000.00元
(八)交付(服务、完工)时间:15日历天。
(九)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质量规范、标准要求。
(十)进口产品:不允许。
(十一)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四楼4167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备份文件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须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
项目负责人:崔献周 18637463360
代理机构: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18层
联 系 人:张亚楠 15038930755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2019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