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374-2968718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ZFCG-G2019133-1号许昌市公安局“2019年交通设施购置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2019年交通设施购置安装”
(二)项目编号:ZFCG-G2019133-1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0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
(五)开标日期:2019年10月31日 8时30分
(六)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最高限价:B包305.6966万元;C包384.4802万元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开标记录及投标报价
B包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1 |
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
278743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交通标志牌的 安装,具备验 收条件
|
2 |
河南建元公路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287946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交通标志牌的 安装,具备验 收条件
|
3 |
河南豫之安实业有限公司 |
285850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交通标志牌的 安装,具备验 收条件
|
4 |
许昌市交通标志标牌有限公司 |
248296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交通标志牌的 安装,具备验 收条件
|
C包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1 |
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
380876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所有设备的安 装调试,具备 验收条件
|
2 |
许昌鑫安科技有限公司 |
230570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所有设备的安 装调试,具备 验收条件
|
3 |
许昌市交通标志标牌有限公司 |
258469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所有设备的安 装调试,具备 验收条件
|
4 |
和光海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00280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所有设备的 安装调试, 具备验收条 件。 |
5 |
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50000.00
|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 所有设备的安 装调试,具备 验收条件
|
三、资格审查情况
B包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1 |
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
2 |
河南建元公路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3 |
河南豫之安实业有限公司 |
4 |
许昌市交通标志标牌有限公司 |
C包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1 |
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
2 |
许昌鑫安科技有限公司 |
3 |
许昌市交通标志标牌有限公司 |
4 |
和光海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 |
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四、评审情况
B包: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硬件特征码无异常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承诺函 |
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 评标 (4)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
2 |
河南建元公路附属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承诺函 |
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 评标 (4)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
3 |
许昌市交通标志标牌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承诺函 |
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 评标 (4)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B包废标。
C包:
(一)符合性审查
硬件特征码是否异常:硬件特征码无异常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河南省公路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承诺函 |
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 评标 (4)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
2 |
许昌市交通标志标牌有限公司 |
未提供有效的强制承诺函 |
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 评标 (4)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
许昌鑫安科技有限公司、和光海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继元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核心产品一致,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C包废标。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泽、周建中、王要丽、白祥林、黄峥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许由西路
联系人:娄文群 联系电话:0374-2908957
(二)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4-2968037
许昌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