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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五“+”模式 深入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关于山东省高唐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模式探究

发布时间: 2018-09-18 11:35:22 来源:本站编辑

 

实行五“+”模式 深入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关于山东省高唐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模式探究

(本文发表于《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18年第九期)

 

 

2017年以来,山东省高唐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改革“实现新突破”为总目标,紧紧把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努力推进平台整合,科学实施机构取舍,多措并举、深化改革,一步到位地落实了中央和省委、市委政策指示,取得了良好成效,探索出了一套可以复制推广的“高唐模式”。

截至目前,山东省高唐县共完成交易项目225宗,交易总额42.4亿元,增收节支2.1亿元,节支率为6.89%,溢价率32.3%,释放改革红利明显,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平台之外无交易,平台之上全公开。高唐县在聊城市2017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考核中取得第一名。

一、抓党建,推行“共产党员+”,凝聚深化改革的源动力

积极探索“党建+交易”新模式,实现党务和业务的融合。2017年6月,县政府采购中心组建成立,列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医疗药械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一是推行“共产党员+廉政”增强廉洁意识。建立高标准“党建办公室”。将各种党建规章制度按标准上墙,配备包括电脑、投影仪及功放等电子化设备,强化中心党建阵地建设。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每季度邀请纪委纪检组领导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通过教育引导,提高中心党员干部洁身自好、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推行“共产党员+制度”规范行为标准。编印《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确保工作到岗,责任到人,保证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做事有条有框,降低“岗位风险”。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保密法》,每名党员干部还要签订《党员承诺书》。从制度上约束人,从制度上激励人,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工作岗位职责履行能力。

三是推行“共产党员+评优”调动干事激情。开展评选“业务骨干党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一次,评选时,全体党员干部要逐一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然后召开评议会,由班子成员根据汇报情况和平时表现,最终确定“业务骨干党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公示公告栏进行展示,接受党员干部监督,激发党员共同学习,以典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争优创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服务理念、增强奉献精神。

二、定架构,推行“中心+平台”,激发深化改革的创新力

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工作架构定位为“中心+平台”。中心,即政府采购中心,属于县委、县政府招标代理的“国家队”,履行集中采购职能;平台,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国家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提供服务、场所、设备和资源。中国政府采购报以《山东高唐县首次采购“文艺下乡”演出单位》为题,大众日报以《高唐:走好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先行棋》为题,聊城日报以《高唐激活文艺创作一池春水》为题,分别推介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高唐模式”。

一是打破惯例化设计架构,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一方面,在科室设置上打破省、市“上有头、下有腿”的惯例化设计,结合高唐工作特点,怎么有效就怎么设置。按照国家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导向,单设服务采购科;针对本县城区和农村道路特点,分设工程一科、二科,实现问题分类提炼,工作并行推进,总结规律。另一方面,在法律框架下开通项目应急采购绿色通道,为重大项目“提速增效”,对事关大局的采购和时效性很强的特殊项目、民生项目,运用政策工具,积极沟通上级部门批准变更采购方式,实行应急采购。

二是采购理念变得更接政策,更切实际。中心成立以来,尽快落实国家导向,由“低价中标”向“物有所值”转变,侧重采购结果的“内外兼修”。“内修”采购质量,尊重采购单位意见,提升采购结果的适合度和满意度,达到性价比最优。“外修”社会效益,落实环保节能、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努力保证采购结果有质量、有效率。

三是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建设规范推进。为规范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货物的零星采购行为,持续推进超市建设,实行“定期+机动”的入市机制,每半年对准备入市的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对于采购人急需但超市又没有的货物,急事急办,特批该类货物供应商进入超市,以满足采购需要,让超市雪球越滚越大。目前,超市供应商数量已由原来的不足50家,扩充到现在的73家,所涵盖的货物也在原来只有电脑、耗材的基础上增加了家电、教学专用器材、体育器材,办公设备等种类,竞争程度以及范围均有明显提高,零星采购更加规范高效。

三、立章法,推行“1+N”制度体系,增强深化改革的约束力

高唐县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及省出台的《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字〔2016〕218号)等上级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同时,建立了“1+N”模式的制度体系,遵循上级政策,制定了《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此为框架相继出台了《高唐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流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流程》、《产权竞买操作手册》等配套制度,编印《政府采购中心内控制度汇编》,逐步健全完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扩监督,推行“官方+群众”,加大深化改革的透视力

为保障交易的合法合规、阳光透明,高唐县大力延伸社会参与度,拓宽监督层面,形成了“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社会监督、电子监控”并行的四位一体的“官方”监督模式,即重点项目报备或邀请纪检部门驻点监督;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国资局、卫计局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相关行业监督;利用网站及各部门法定媒体,全程发布交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中心内部设置无死角监控、拾音器设施,对接市纪委监察局监控专线,实现网上实时监督。从多方面建设透明的“玻璃屋”。

此外,为增加交易活动的透明性、公开性,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交易活动的监督力度,在原有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再推进一步,邀请部分基层县人大代表、县党代表、县政协委员等代表基层声音的群体,对重大民生项目的交易过程进场见证,形成“官方+群众”的五位一体监督新模式。通过构筑立体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效能,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立体化、多元化监督,本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服务效能逐步向好。

五、管中介,推行“场内+场外”,增强代理机构的公信力

针对招标代理机构数量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坚持内外结合,双管齐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约束机制。

一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场外管理”。中心在县纪委监委和审计机关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了招标代理分级测评,划分为A、B、C三档,“倒逼”招标代理机构提升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测评以业务知识和专家综合评议为内容,通过电脑答题、现场答辩、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对在高开展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摸底,为交易项目择优选取代理机构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二是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场内管理”。聘请相关律师把关,出台《高唐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诚信评价记录表》,通过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三方主体对招标代理机构场内行为打分,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场内管理。此外,加强对招标代理管理和采购人引导,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推动管理机制落地落实,项目服务保障力度进一步提高。

推行“共产党员+”,凝聚深化改革的凝聚深化改革的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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