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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1FZ093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鹤鸣湖周边地区规划及一期(生态运动休闲区)景观规划项目(不见面开标)(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28 11:59:35 来源:财政厅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05-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鄢陵县自然资源局鹤鸣湖周边地区规划及一期(生态运动休闲区) 景观规划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6月2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6月24日 - 2021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07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07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0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风景园林设计甲级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或城乡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0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按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百元取整)提交。
5、更正日期:2021年06月28日11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86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4-7162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司先生
联系方式:18538289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先生
联系方式:18538289510



附件下载:更正盖章图片.doc
                 鹤鸣湖更正(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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