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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招采询字【2019】042号
东方实验小学课桌凳采购
评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方实验小学课桌凳采购
(二)项目编号:长招采询字【2019】042号
(三)采购人:长葛市教育体育局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31日
(五)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31日
(六)开标日期:2020年4月8日10时00分
(七)采购方式:询价
(八)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0元
(九)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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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省苏展印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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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新达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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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口鸿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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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南金奇龙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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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南浩萍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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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南高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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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河南省黄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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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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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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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许昌市欣昊润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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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无盖章 |
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表中第6条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条签署盖章 |
2 |
武汉谦谦致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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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报告中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 |
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表中第3条和第15条 |
3 |
河南格普特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
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表中第3条 |
各投标单位的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有无异常:武汉谦谦致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苏展印务有限公司、周口鸿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和河南高泰科技有限公司 四家供应商的CPU序号一致,其他特征码均不一致,其余6家供应商硬件特征码均不一致,经询价小组认定,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1 |
河南省苏展印务有限公司 |
||
2 |
江西新达工贸有限公司 |
||
3 |
周口鸿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
4 |
河南浩萍实业有限公司 |
||
5 |
河南高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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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南省黄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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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1 |
河南金奇龙实业有限公司 |
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修正后报价过低,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按无效响应处理。 |
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五开标和评审第26.2、27.1和28.3款相关规定。 |
(二)比较与评标结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修正后报价(元) |
优惠后报价(元) |
名次 |
河南高泰科技有限公司 |
114700 |
115200 |
108288 |
1 |
江西新达工贸有限公司 |
127200 |
|
119568 |
2 |
河南浩萍实业有限公司 |
138800 |
|
130472 |
3 |
河南省苏展印务有限公司 |
140800 |
|
132352 |
4 |
周口鸿诚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184000 |
|
172960 |
5 |
河南省黄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88000 |
|
188000 |
6 |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
(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河南高泰科技有限公司
(二)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10#楼
(三)联系人:郑纪平 联系方式:13937428160
(四)成交金额:小写:115200元 大写:壹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
(一)名称:江西新达工贸有限公司
(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湖边
(三)联系人:周应良 联系方式:0794-7351688
(四)成交金额:小写:127200元 大写: 壹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
(一)名称:河南浩萍实业有限公司
(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 4-1009
(三)联系人:刘亚萍 联系方式:0371-60935291
(四)成交金额:小写:138800元 大写:壹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
五、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河南金奇龙实业有限公司因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修正后报价过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该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河南高泰科技有限公司因分项报价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澄清、说明,该供应商确认报价以单价汇总金额进行修正,修正后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贰佰元整(115200元),询价小组确认此报价为该供应商最终报价。
六、是否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更换:无
七、询价小组成员签名: 张军玲(组长) 刘淑娟
采购人代表签名:许国梁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