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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纪委许昌市监察委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净化党员干部和
公职人员“酒局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监察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驻许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纪工委):
现将《关于在全市开展净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局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许昌市纪委
许昌市监察委
2018年8月14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净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酒局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市组织开展净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局圈”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入查纠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局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引领“崇廉尚俭、戒奢拒腐”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目标任务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酒局圈”问题,严肃查处党内关系庸俗化问题,纯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社交圈、工作圈、生活圈,促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整治范围
“酒局圈”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点是三类人员:
1、市管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
2、涉及执法、人事、财务、采购、审批和涉密等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
3、各行政服务窗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四、整治内容
开展净化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局圈”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五个方面的内容,坚决做到“五个严禁”: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禁在私家餐馆、企业餐厅等非公开经营场所以及单位食堂违规吃喝或私人聚餐;
2、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禁酒规定,严禁公务接待提供酒水、公务外出期间饮酒、工作日午间饮酒等;
3、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程序和要求,严禁超规格接待、超范围陪餐等;
4、严格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严禁违规接受服务和监管对象的宴请、向服务和监管对象及企业、他人转嫁招待费用等;
5、严格抵制“圈子文化”,严禁搭建、形成潜在“圈子文化”,谋取利益或潜在利益。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9月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一)动员部署(8月15日至8月17日)。各地各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许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许发〔2017〕38号),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净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局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提要求、明纪律,让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分认识“酒局圈”问题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把业余时间用在学习、健身、陪伴家人上,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
(二)自查自纠(8月18日至8月23日)。各地各单位把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局圈”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和公务接待有关要求,组织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要层层开展谈话提醒,单位一把手要与各位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班子成员要与所分管部门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确保问题谈深、谈透、谈实,全面掌握每位同志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明确责任,跟踪落实。
(三)集中检查(8月24日至8月31日)。由市、县两级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具体由各执纪监督室负责,对各地各单位“酒局圈”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相关餐饮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生活圈”的监督,涵养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情操。
(四)持续深化(长期坚持)。聚焦国庆、仲秋、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假期,由市纪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地各单位执行纪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追本溯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标本兼治,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把解决“酒局圈”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实效。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表率,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酒局圈”问题发生。
(三)强化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等“酒局圈”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问责,同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和严格执纪的刚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四)及时沟通报告。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向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专题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报告。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联系人:邱亚军
联系电话:2963169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 赵 钊
联系电话:296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