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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陶城镇仓头村光伏发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鄢陵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项目-陶城镇仓头村光伏发电站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陶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110万元整+自筹资金6万元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Y2019GZ187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总规模总装机容量为130kw,建设方式为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利用仓头村小学的房屋顶,采用太阳能电池板与屋顶表面相结合的形式,建设130kw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太阳能电池组件方针由492块265wp组件组成,总面积约800平方米,通过光伏专用直流电缆接入4台光伏逆变器,经交流电缆分别汇流至交流汇流箱,就近接入400V电力线路。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3项目建设地点:鄢陵县陶城镇仓头村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5招标控制价:1150861.34元。
2.6标段划分:共划一个标段;
2.7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6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陶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鄢陵县陶城镇陶南村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方式:13937447755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850374500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