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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2-15 21:27:24 来源:本站编辑

    鄢陵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鄢招公2019021501

项目编号:Y2019GZ045

2.2工程建设内容:在鄢陵县城区建设一类固定式公厕17座,建设地点分别为苏岗社区、汶河花园北段、王岗村委会、朱元庄社区、辘轳湾社区、人民路西段、小东街桥南、马庄社区、汶河花园南段、岗底张社区、南护城河东段、锦绣桥西北侧、鹤鸣湖西北侧、鹤鸣湖九里香堤、鹤鸣湖香梅园、鹤鸣湖玫瑰园、花卉市场南门,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含垃圾中转站),建筑总面积约5300平米;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其中五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YLGC21-24号公厕(苏岗社区、汶河花园北段、王岗村委会、朱元庄社区);招标控制价5326345.39元;

第二标段:YLGC25-27号公厕(辘轳湾社区、人民路西段、小东街桥南);招标控制价4524170.58元;

第三标段:YLGC28-31号公厕(马庄社区、汶河花园南段、岗底张社区、南护城河东段);招标控制价4620463.34元;

第四标段:YLGC32-34号公厕(锦绣桥西北侧、鹤鸣湖西北侧、鹤鸣湖九里香堤);招标控制价4524170.58元;

第五标段:YLGC35-37号公厕(鹤鸣湖香梅园、鹤鸣湖玫瑰园、花卉市场南门);招标控制价4524170.58元。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80日历天/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一至第五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承担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4不组织勘察施工现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7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对上述所有标段进行报名,但最多只能中取两个标段,按照投标人所投标段顺序依次确定。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投标人于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6.2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311930(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承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在开标时提交1份一致的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一室)。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鄢陵县城市管理局

人:胥主任

联系电话:0374-7122709

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371-68638111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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