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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襄城县2020年颍阳镇谭庄村饮水安全供水厂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城县水利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襄城县2020年颍阳镇谭庄村饮水安全供水厂项目;
2.2工程编号:XZ[2020]14号;
2.3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襄城县颍阳镇谭庄村;
2.4工程概况: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供水厂一处,包含管理房一座85.41㎡,厕所一座16.85㎡,供水井350m一座,配套供水设施,室外硬化路面,围墙,绿化等。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963640.5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企业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信用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查询网站:信用中国并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容并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河南网站(http://www.credithn.gov.cn/)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河南省投标企业提供)。以上内容均需提供报名期间内截图。
3.4投标企业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均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且报名后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不得更换,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须提供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网页截图;
3.7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不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18日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襄城县八七路东段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襄城县烟城路东段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374-3993136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东泰街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162698
2020年2月 18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