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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154号
许昌市建安区公路管理局
许昌市建安区干线公路小修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建安区干线公路小修工程已由许昌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9年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等项目省补资金的通知》(许财预指[2019]68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许昌市建安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154号
2.2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干线公路小修工程
2.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公路管理局
2.4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境内。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许昌市建安区干线公路小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拆除破损混凝土路面重新铺筑,路面裂缝处灌缝胶灌缝,热沥青表面刷油处置,沥青路面沉降、破损处拆除及恢复,沥青路面1cm微表处理修复及路面化学注浆修复等工程。
2.7招标控制价:4854289.00元;
2.8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10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河南省交通部门批准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三类(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8年以上从事公路养护管理的工作经历,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或公路养护工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3.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完成两个以上(含两个)的类似项目工程。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信用考核定级为D级即黑名单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3.8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河南”(http://www.xy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份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5日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U盘)(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
6.4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公路管理局
项目负责人:刘杰 13569938291
代理机构: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昕 18337476877
许昌市建安区公路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评标依据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