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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146号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许昌市建安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建安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费已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费;
2.2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146号;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
2.4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面积为4万亩,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2.5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满足相应阶段深度及进度要求;
2.6 招标控制价:71.32万元。
2.7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并派驻工地代表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2.8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并通过专家评审。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和恶意投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一)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U盘备份文件,要求标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编号。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9时30分;
7.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二室;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联 系 人:冯奇
电 话:13938771700
代理机构: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北三环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8层、11层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371-68638111
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08月12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