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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33号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2018年建安区张潘镇第三、四、六、七批占补平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8年建安区张潘镇第三、四、六、七批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建安政文〔2018〕110、〔2018〕111、〔2018〕113、〔2018〕1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33号。
2.2建设地点:建安区张潘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树根刨除、客土回填、场地平整、农用井、标识牌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3299892.42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3.4、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提供报名时间内网站截图为准)
3.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且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2016年1月1日以来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河南土地整治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3月11日0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王仁海 15836583692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程小宁 13839043824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2019年02月14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