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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S2020006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7号口门许昌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7 15:46:15 来源:本站编辑

XCGC-S2020006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7号口门许昌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供水配套工程17号口门许昌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已由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豫调建投【2020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法人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许昌市供水配套工程17号口门许昌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

2.2 工程编号:XCGC-S2020006

2.3 工程地点:经济开发区分水口设在周庄水厂支线调流阀未端支线桩号Z11 + 075.123处,变更新增管线在该位置处与周庄水厂支线末端的局部双管线设置对应连接,引出后在医药园区支线桩号0 +013.138处汇合,后穿越张店沟拐向西,穿越西外环路后拐向南,沿规划西外环路绿化带布置,向南先后穿越新兴路、规划许由路、规划阳光大道,至屯田路北变电站处拐向西,到达规划水厂。

2.4 工程概况:本工程线路全长3.58km,为单管线自流输水,设计流量为0.4m3/s,管材采用给水涂塑复合钢管DN800.沿线共布置阀井19座,并根据功能需求设计配置相应阀件设备;沿线倒虹吸钢筋混凝土包封钢管穿越河流2处,套管顶进穿越主要道路工程4处;线路末端布置1处管理站,设置相应的供电设施、计算机网络、视频安防、通信设备及空调、采暖设施等设施;管道进、出口分叉处分别设置流量和水压力监测点。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标招标范围为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工期: 施工标计划工期:240日历天;监理标服务期: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7600000元;  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22047元。

3、投标人资格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以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5)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2监理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4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

3.4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5 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存在有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存在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信用河南黑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

3.7施工标、监理标的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于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不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020830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0374-5662599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与滨河路西河堤3向南2公里西北楼

邮政编码:46100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4-6098899

电子邮箱:hnrygg@126.com

地址:许昌市东泰街东泰大厦5

邮政编码:461000

水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张明武

联系电话:0371-65571206      13903827533

 

 

 

                                             2020927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评标依据

6.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

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附件下载:监理 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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