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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J2020004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X011县道道路和安防提升工程(高桥营
办事处-北外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X011县道道路和安防提升工程(高桥营办事处-北外环)”,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0]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J2020004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许昌市魏都区,X011县道道路和安防提升工程(高桥营办事处-北外环)起点位于高桥营办事处东侧,终点位于X011县道与许昌市北环西路交叉口,全长2300.172米。现状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路面为沥青路面。
2.3 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1514211.00元;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信用考核定级为D级即黑名单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2日8时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 C 座)三楼开标(二 )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各2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名称为“备份”的文件。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374-5056258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象春天1号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03741655
许昌市魏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保函,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