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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9146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陈庄街东延、清风路、中原路跨许扶运河桥等六个市政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陈庄街东延、清风路、中原路跨许扶运河桥等六个市政项目,已由许昌市东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以许东经发(2018)44号、许东经发(2019)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资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9146
2.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东城区陈庄街东延(魏武大道-许州路)、规划道路一(景福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东苑路-八一路)、南海街(文峰路-青梅路)、清风路(莲城大道-洪河北街)、中原路跨许扶运河桥市政工程。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陈庄街东延(魏武大道-许州路)、规划道路一(景福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东苑路-八一路)、中原路跨许扶运河桥市政工程勘察项目;
二标段为东城区陈庄街东延(魏武大道-许州路)、规划道路一(景福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东苑路-八一路)、南海街(文峰路-青梅路)、清风路(莲城大道-洪河北街)、中原路跨许扶运河桥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
三标段为本项目投资商择定。
2.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34200.00元,二标段:817611.00元,三标段:由招标人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6招商说明:
2.6.1 建设项目预算:由招标人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6.2收购偿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三年偿还,招商人收购偿还建设项目投资时,除承担该项目的直接建设投资费用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基本建设工程费用管理规定》,为投资商计取财务费用和投资回报,利息执行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周期基准利率上浮50%,投资回报率以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10%计取。
2.7 周期: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勘察):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设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标段(投资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以及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能力(以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性金融机构或信托公司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证明融资能力的文件为依据);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3日8 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4-2959963
代理机构:许昌宏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辛女士
电话:13598978466
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
2019年6月2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收投标人递交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