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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9145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6-26 18:03:29 来源:本站编辑

XCGC-F2019145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许开发改(2019)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19145号。

2.2、项目名称: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2.3、招标单位: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2.4、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碧水路以西,朝阳路以东,金龙街以北,屯田路以南的65号地块内。安置小区红线占地面积约270.4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8万平方米,项目住宅共计3936套,工程计划总投资300493万元。

2.5、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结果

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施工计划工期36个月。

2.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深度、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

2.8、招标范围:勘察、测量、设计(含修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及概算)、施工建设、采购(特种设备除外)、调试、验收、工程交付、保修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及相关后续工作,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配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不组织勘察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71908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苏杨 

联系电话: 0374-8581522

代 理 机 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瑞芳  

    话:13783742799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201962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朝阳新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最终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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