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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9109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宏达路-玉兰路段)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以及永兴东路穿越高铁、高速(许州路-宏达路)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26 15:58:47 来源:本站编辑

XCGC-F2019109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宏达路-玉兰路段)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以及永兴东路穿越高铁、高速(许州路-宏达路)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宏达路-玉兰路段)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以及永兴东路穿越高铁、高速(许州路-宏达路)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会以许示范发改【2018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9109

2.2项目概况:西起许州路,东至忠武路,全长2865米,规划红线宽60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内容为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一标段:永兴东路(宏达路-玉兰路段)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

二标段:永兴东路穿越高铁、高速(许州路-宏达路)道路、给排水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

2.5总投资:5362600元。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79.20万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457.06万元

2.6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标段: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相关专业或者城建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二标段: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01511日以来,具有完成涉高速公路或涉铁路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企业注册后至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051709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项目负责人:吕先生

    话:03743190065

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顾帝

   话:15036839168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20194 2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XCGC-F2019109-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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