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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8257许昌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东城区孙湾(61-2#地)安置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08 16:54:32 来源:本站编辑

XCGC-F2018257许昌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东城区孙湾(61-2#地)安置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东城区孙湾(61-2#地)安置小区项目已由许东经发【2018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18257

2.2 建设地点:许昌市东城区61-2#地块,兴德路以北,莲城大道以南,兴业路以东,德星路以西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477平方米,主体建筑性质为居住,附属建筑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建设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为83710平方米(以批准的规划为准)。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48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8820平方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3。绿化率35%

2.4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76.58万元,二标段:16.2万元,三标段:60/米。

2.5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施工图设计,二标段为人防工程设计,三标段为勘察。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

内容。

  2.7 服务周期:一标段:40日历天,二标段:40日历天,三标段: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中级工程师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岩土工程师;  

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建筑行业建筑设计甲级资质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不得重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5.2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套,售后不退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239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49888345

代理机构:河南鼎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新许路中段
  
联 系 人:冯建伟
  
联系电话:0374-5219779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一标段).docx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二标段).docx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三标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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