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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8173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室外配套设施)及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室外配套设施)及监理工程,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投资审【2018】8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8173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以南、工农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为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绿化、室外道路硬化及铺装等。
2.3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园区绿化景观、室外管网、道路、配电等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智能信息化系统工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4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室外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202768.82元
二标段: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室外附属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673812.6元
三标段: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监理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监理工期:同监理范围内各分项工程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它在施建设工程。
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2018年8月1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03日09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
地 址:阳光大道2299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374-27933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东泰街东泰大厦五楼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人:俎女士
电话:0374-2162698
许昌市纪检监察警示教育基地
2018年8月1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