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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S2018027 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许昌市鄢陵县双洎河彭店闸至鄢陵县与扶沟县交界处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鄢陵县双洎河彭店闸至鄢陵县与扶沟县交界处治理工程,已由许昌市水务局以许市水【2017】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S2018027
2.2建设地点:鄢陵县境内。
2.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桩号12+500(彭店闸)至桩号4+740(鄢陵县、扶沟县交界处),全长7.76千米。
2.4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清淤疏浚长7.76千米;整修加固两岸堤防总长16.1千米,其中左岸堤防长7.95千米、右岸堤防长8.15千米;对4处险工段进行除险加固,总长1321米;拆除重建穿堤涵闸3座;新建过路涵2座;新建右岸堤顶防汛道路长8.15千米;新建防汛仓库75.4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标段为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监理。
2.6施工工期:240日历天/标段;监理服务期:涵盖整个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共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
1 |
施工一标段 |
河道治理工程、毛家村险工整治工程、木寨闸建设工程、木寨闸建设工程、穿堤桥涵建设工程、标志标牌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措施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等 |
4995579.26 |
2 |
施工二标段 |
河道治理工程、孙村左岸险工整治工程、孙村闸建设工程、洪叶沟闸建设工程、标志标牌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措施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等 |
4488830.06 |
3 |
施工三标段 |
河道治理工程、汪庄险工整治工程、孙村右岸险工整治工程、防汛仓库建设工程、标志标牌工程、水土保持施工措施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等 |
6275395.82 |
4 |
监理标段 |
整个项目区施工工程内容 |
2924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水利部办建管【2017】139号文”及“水利部令第49号”规定,企业可聘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企业聘任合同及社保证明);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中必须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
(4)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注: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投标人也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企业未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若有处罚,投标无效。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以财务报告原件为准),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3.4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
3.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施工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均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17年10月以来的连续6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由总公司或控股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招标人/代理机构保留随时网上查询社保真实性的权利)。
3.6每一个投标企业只能投报本工程其中一个标段。注:以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名单为准,如有公司重复缴纳及缴纳两个标段以上的,取消该公司所有投标、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鄢陵县站前街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4-6056269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翟先生
联系电话:18539991788、18539999312
水行政监督部门:鄢陵县水务局
电话:0374-2708199
鄢陵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