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业务咨询电话: 0374-2968718
       交易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
   
XCGC-S2018025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古城1项目区和禹州市古城2项目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古城1项目区和禹州市古城2项目区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计【201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S2018025
2.2项目概况:
2.2.1禹州市古城1项目区:白水河河道疏浚0.9千米,岸坡整治17.62千米(其中生活区护岸7.8千米,生产区护岸8.42千米,险工护岸1.4千米),拆除重建生产桥4座、暗涵2座。
2.2.2禹州市古城2项目区:河道疏浚6.93千米,岸坡整治13.15千米(其中生活区护岸3.48千米,生产区护岸9.55千米,险工护岸0.12千米),新建液压坝1座,拆除重建桥梁5座。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图纸、答疑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本工程两个项目区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
2.4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标段;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保修期一年。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5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4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如下表。
标段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施工第一标段 |
禹州市古城1项目区:治理桩号范围为白水河桩号11+600至14+500河道疏浚、岸坡整治、拆除重建生产桥2座、暗涵2座。 |
¥5623186.12元 |
施工第二标段 |
禹州市古城1项目区:治理桩号范围为白水河桩号14+500至20+410河道清障、岸坡整治,拆除重建生产桥2座。 |
¥5610033.14元 |
施工第三标段 |
禹州市古城2项目区:红河治理桩号为0+000至5+520段,治理河段长度为5.52KM,主要任务为:河道疏浚、清障、岸坡整治。拆除重建桥梁3座。 |
¥4286987.29元 |
施工第四标段 |
禹州市古城2项目区:红河治理桩号为5+520至13+915段,治理河段长度为8.395KM,主要任务为:河道疏浚、清障、岸坡整治,拆除重建桥梁2座,新建液压坝1座。 |
¥5363463.31元 |
监理标段 |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古城1项目区和禹州市古城2项目区工程各标段监理 |
¥2855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具有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水利部办建管【2017】139号文”及“水利部令第49号”规定,企业可聘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企业聘任合同及社保证明);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中必须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1人为项目总监);
(4)企业具有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投标人也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企业未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若有处罚,投标无效。提供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以财务报告原件为准),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3.4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需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的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致,且报名后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不得更换,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一个投标企业只能对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顺店1项目区和禹州市方山、花石项目区工程和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古城1项目区和禹州市古城2项目区工程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 一 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市)行政监督机构: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374-6068710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10.招标人、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4-6068708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兴业路与天瑞街交汇处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374-2162698 15893705831
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