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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武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丽园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长交建[2018]GZ161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1项目概况:改造范围南起永和路,北至金鱼河桥,改造长度约9.5㎞。其中许长交界至长社路段长6.7km,宽73m;长社路至黄河路段长1.3km,宽76m;黄河路以北段长1.5km,宽73m.另外为保证项目实施期间道路的正常通行,需要对现状道路绿化带等部分进行保通改造,现状绿化带部分改造52544㎡,绿化带以外部分102000㎡。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及许长交界至长社路段小洪河西岸5m宽游步道等.(本项目穿越石武客专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3项目投资估算:3.64095亿元
2.4标段划分:一标: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标:监理标段,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6工期要求:
一标:勘察周期为:: 10 日历天;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周期为: 2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为: 3年。
二标:全过程监理服务。
2.7、工程性质:改扩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类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至少包含道路、给水排水工程),且施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3.1.4业绩要求
(1)工程业绩:2013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竣工日期为准)。
(2)勘察业绩:2013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勘察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设计业绩:2013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拟派监理员不得少于6人。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3.2.4、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已完成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联合体要求
3.4.1本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2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注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报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在报名期限内报名。(详见网站首页“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下载:报名期限内,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400元/套,售后不退。
5.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11时00分
6.3开标地点: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5楼开标一室。
6.4逾期送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及《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标人:长葛市丽园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0374-2516155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374-2096616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五楼0511室
9、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