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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20〕20号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魏文路(建安区与示范区界-聚贤街)景观绿化工程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3月5日
(二)项目名称:魏文路(建安区与示范区界-聚贤街)景观绿化工程
(三)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20号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项目编号 |
建安建工公字〔2020〕20号 |
项目名称 |
魏文路(建安区与示范区界-聚贤街 )景观绿化工程 |
标段名称 |
/ |
投标保证金 交纳信息 |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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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帐形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以备查询。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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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财政。 2、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基本户备案流程: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4、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
现变更为:
项目编号 |
建安建工公字〔2020〕20号 |
项目名称 |
魏文路(建安区与示范区界-聚贤街 )景观绿化工程 |
标段名称 |
/ |
投标保证金 交纳信息及 注意事项 |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
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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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使用保函方式的,投标保函应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保函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真实合法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再次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3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1)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财政。 (2)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基本户备案流程: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4)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7、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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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六、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联合体是否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3)投标人是否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是否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是否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现变更为:
初步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联合体是否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3)投标人是否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是否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是否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核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三)其它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杨会芳
联系 电话:13849880890
代理 机构: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星
联系 电话:13938790661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