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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8230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0-09 16:26:53 来源:本站编辑

XCGC-F2018230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XCGC-F2018230号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综合改造工程现在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资格要求,“二标段:3.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变更为“二标段:3.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二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现变更为“二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承担其它在施建设工程。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许昌魏都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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