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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7247号许昌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市区夜景亮化提升项目”质疑回复
此标段项目是总价包干还是据实结算?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商务标部分是否有指定的工程量清单编辑软件?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图纸清单与招标清单不符时,以哪个为准?是否可增加差异项?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4、 同一款材料招标控制价中主材价相同,但综合单价报价存在差异;以哪个为准?(例:ZC-YJV-3*4电缆天宝东路控制价为19.71元/米;家天下1-5#控制价为14.39元/米)招标文件中清标条款规定偏差不大于招标控制价的±12%,此项材料报价并无法取一个折中的报价,而第五章2.2规定每一子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这个情况怎么处理?
请明确。
答复:以所发放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5、招标文件第12页10.1.1“类似项目:指2014年7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夜景亮化工程项目”中的“夜景亮化工程项目”是否包含“路灯照明项目”。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第35页“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等信用情况(以原件为准)”指的是近三月的完税证明还是别的什么资料,请明示。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