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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8〕219 号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东靳庄农村公路“路田路宅”分家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许昌市建安区东靳庄村。
2、建设规模:东靳庄农村公路“路田路宅”分家项目,位于东靳庄村,由4条线路(其中A#路140m、B#路545m、C#路500m、D#路367m)组成,路线全长共计1552m。
3、招标控制价:2224779.00元。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需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共有 3家。
(三)项目开标数据表
招标人名称 |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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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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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东靳庄农村公路“路田路宅”分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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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9年1月18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4楼4167室 |
评标时间 |
2019年1月18日11时30分 |
评标地点 |
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4楼评标一室 |
投标人名单 |
1、鲁山县凯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许昌高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3、河南英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二、开标记录
投标单位 |
工期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含注册编号) |
质量 要求 |
密封 情况 |
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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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凯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30 |
张文德 豫241081016405 |
合格 |
完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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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高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30 |
丁一飞 豫141070806244 |
合格 |
完好 |
无 |
||
河南英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30 |
张向博 豫241141457956 |
合格 |
完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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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2224779.00元 |
||||||
目标工期(日历天) |
30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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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情况
第一信封的评审
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查, 3 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根据“评标办法第3.2.5条”规定,因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为3个,不再对其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打分,3家投标单位均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第二信封的评审
投标人 |
招标控制价 (元) |
投标报价 (元) |
初审是 否通过 |
商务标是否可行 |
技术标是否可行 |
排名 |
鲁山县凯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224779.00 |
2220724.00 |
是 |
是 |
是 |
3 |
许昌高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204317.00 |
是 |
是 |
是 |
1 |
|
河南英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2215668.00 |
是 |
是 |
是 |
2 |
四、中标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及 注册编号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标准 |
中标价 (元) |
排名 |
许昌高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丁一飞 豫141070806244 |
30 |
合格 |
2204317.00 |
1 |
河南英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张向博 豫241141457956 |
30 |
合格 |
2215668.00 |
2 |
鲁山县凯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张文德 豫241081016405 |
30 |
合格 |
2220724.00 |
3 |
五、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六、公 示 期: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4日,若公示期无异议,期满将向第一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公示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俊超 电话:17630880677。
代理公司: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昕 电话:13569971108。
九、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许昌市建安区陈曹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