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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高铁站前广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1-11 19:27:48 来源:本站编辑

禹州市高铁站前广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PPP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高铁站前广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禹政文〔2017119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的社会资本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禹州市高铁站前广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2. 项目标号:YZCG-DL-2017003

  3. 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4.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95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规划占地70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6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高铁站前广场、客运综合体(客运站及旅客集散中心)和地下空间三部分,其中站前广场建筑面积39005平方米,包括道路、风雨棚、地下室出入口风雨棚(车行/人行)、花岗岩铺地和广场景观工程等;客运综合体建筑面积35750平方米,包括客运站站房、旅客集散广场、室外停车场、道路、地下室出入口风雨棚(车行/人行)和旅客集散广场景观工程等;地下空间建筑面积38905平方米,包括地下停车场、地下换乘大厅和汽车匝道等。

  5. 项目全生命周期:合作期限为16.5年(含建设期18个月,运营期15年)。

  6. 股权结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暂定为5:95,其中,政府方股东持有项目公司5%的股权,社会资本方股东持有项目公司95%的股权。

  7. 项目运作模式:工程建设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运作方式为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

  8.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 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 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主体要求: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

  2. 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 业绩要求:自20121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贰个总投资额伍亿元以上交通运输类PPP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4. 技术及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实施同类项目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以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6. 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

  7.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 本次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叁家。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且联合体牵头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45%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5.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当出资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6. 联合体资格要求

  1.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投标人主体要求、信誉要求和其他要求(除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2. 联合体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业绩要求和技术及主要人员要求;

  3. 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净资产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投标人财务要求。联合体成员之间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的净资产按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子公司的净资产按子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计算。

  1.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1. 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5.1报名截止时间:20180131日上午09 00分(北京时间);

5.2报名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上报名,详情请查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ggzy.xuchang.gov.cn)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1.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自采购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均可进行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_500_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1 31日上午900分,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同时发布。

  1.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4-8088597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禹王大道12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附件下载:禹州市高铁站前广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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