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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G-G2019001号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选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委托,就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选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选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商项目”
1.2 项目编号:GZCG-G2019001号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项目概括:招标人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业务品种由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需求最终确定。
1.5 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目的,设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交易商协会审批通过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组建承销队、负责余额包销。
1.6 招标范围: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备案、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1.7 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1.8 票面利率要求:不高于债券发行前3个月内同业务品种、同等期限、相同评级的债务融资工具平均发行利率。
1.9 债券期限:不低于3年,最终期限以交易商协会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1.10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11 偿债资金来源: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
1.12 承销费率:承销费率上限为年化不超过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 0.3% 。
1.13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还本。
1.14 担保方式:不允许。
1.15 服务期限:指自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债券存续期结束1年内。
1.16 服务地点:许昌市投资总公司(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市财政综合大楼4楼融资部。
1.17 分包:不允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主承销执业资格审批文件或持有主承销执业资格审批文件的总行或总部下发的参与竞标授权书的分支机构,该授权书必须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2.3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2.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1.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3.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3.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3.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3.3.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3.3.2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4月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一室。
4.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市财政综合大楼四楼许昌市投资总公司融资部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374-2676561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98966273/13937429299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2019年 3 月 11 日
八、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8.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8.2 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8.3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8.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8.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8.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8.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8.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8.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8.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8.5 评标依据
8.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8.5.2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