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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鹤鸣湖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鄢陵县鹤鸣湖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鄢陵县鹤鸣湖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采购内容:鄢陵县鹤鸣湖周边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该项目由鄢陵县人民政府委托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主体,代表政府实施此次采购行为,履行相关义务。
四、拟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7号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条件下融入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达到不增加政府性债务的目的,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建设。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根据政府授权,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投资、融资、开发、建设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手续。综上所述,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唯一供应商。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11日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月11日17:00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书面形式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向采购人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以意见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意见函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75257 15837403699
联系人地址:鄢陵县府后街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937166369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