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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T2017086-1号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信息化建设
(二)项目编号: ZFCG-T2017086-1号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7日
(四)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五)开标日期:2017年12月1日10:30(北京时间)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最高限价:410000元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审查情况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1 |
河南善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 |
许昌九方耐特科贸有限公司 |
3 |
许昌博悦科技有限公司 |
4 |
许昌市镐鸣科技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郑州岱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没有附注。 |
不响应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一)(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1、财务报告相关材料。 |
2 |
河南永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
不响应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一)(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文件)2、供应商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 |
三、评审情况
(一)符合性审查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1 |
许昌九方耐特科贸有限公司 |
2 |
许昌博悦科技有限公司 |
3 |
许昌市镐鸣科技有限公司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河南善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投标人须对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如果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范围的(国办发[2007]51号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产品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
(二)比较与评标结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投标报价(元) |
第二次报价(元) |
名次 |
许昌九方耐特科贸有限公司 |
408500 |
406000 |
3 |
许昌博悦科技有限公司 |
409000 |
403000 |
1 |
许昌市镐鸣科技有限公司 |
409260 |
405260 |
2 |
四、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名称:许昌博悦科技有限公司
(二)地址:许昌市七一路
(三)联系人:陈永乐 联系方式:15037436080
(四)成交金额:403000元
(五)成交标的概况(附件1)
五、招标文件(附件2)
六、谈判小组成员名单:王建中 于全海 张亚平(采购人代表)
七、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相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形式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日期)。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宝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E楼4楼408房间联系人:张亚平 联系电话:15516002920
(二)代理机构: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
联系人:马锋 联系电话:0374-2966176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