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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进一步拓展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及《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建市〔2019〕68号)、《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履约保函出函机构进驻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公告如下:
一、参加此次征集的出函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出函机构可以是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其中担保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履约担保业务;保险公司需提供保险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保险网销资格;
6.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取得上级部门授权后,可依法参与该项目征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或者隶属关系的不同被征集人只能有一家参与该项目的征集;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出函机构进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要求
1.注册资金不低于贰亿元,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壹亿元。
2.保函格式要求。出函机构应当为中标人开具保函,保函格式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
3.保函内容要求。提供担保业务的保证人必须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号)文件规定,其所开具的保函具备合法性、唯一性、真实性、保密性、可追溯,并提供查询和验真服务;
4.保函有效期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合同工期;
5.出函机构收费税率不超过4‰,10万保额以下的保函收费不超过500元;
6.服务周期。本次征集确定的出函机构服务周期暂定为一年,在本轮服务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协议延长服务周期;
7.在许昌市内有成功推广经验的单位或公司可参考优先进驻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函机构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具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要求的保险网销资格披露网站截图;
3.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5.必须在鄢陵县设置专岗(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为各方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需求响应与快速处理等服务,以确保及时响应保函服务各方主体的开函申请和索赔申请等需求;
6.保函业务服务方案;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延伸服务承诺书,保函有效期保证书。
四、报名申请材料的递交
1.受理时间:
请满足上述条件的被征集人于2023年7月21日前递交报名申请材料;
2.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五、征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7608880
六、其他事项
报名工作结束后,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视报名情况择优对出函机构进行比选。出函机构确定后,具体实施时间根据工作要求另行确定。
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