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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许昌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 |
投诉人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 |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招标人 |
许昌市中心医院 |
投诉时间 |
2021年12月9日 |
投诉方式 |
投诉信 |
投诉事由 |
1.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是许昌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应当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诉人认为招标人未公开许昌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开的许昌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嫌伪造。 |
受理时间 |
2021年12月9日 |
调查情况 |
经调查,许昌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许昌市中心医院授权委托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公开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开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投诉人提出的涉嫌伪造问题,未提供有效证据材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规定,许昌市中心医院在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公开了许昌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
处理意见及依据 |
投诉人的投诉缺乏法律依据,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
办结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