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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03线郑许界至禹州北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S103线郑许界至禹州北段预防性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公路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S103线郑许界至禹州北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J-2019181;
2.3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2.4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拆除旧路面(含废弃物外运)、铣刨面层及车辙(含废弃物外运)、路面化学注浆、水泥稳定碎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粗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标线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6992494.00元;
2.8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总工需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3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投标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网页截图为准,包含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河南省投标企业提供)网站(http://www.credithn.gov.cn/)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
3.5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09月26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6.5未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禹王大道东段15号
联 系 人:席立杰
联系方式:135137459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部门: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