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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鸠山镇范门村灌溉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7-25 16:29:41 来源:本站编辑

禹州市鸠山镇范门村灌溉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鸠山镇范门村灌溉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抗旱规划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禹州市鸠山镇范门村灌溉设施项目;

2.2项目编号:JSGC-SL-2019144

2.3项目地点:禹州市;

2.4招标控制价:578263.4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总承包            

2.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20161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投标人也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査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5、投标企业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企业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示的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一致,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特别提示:本项目属于扶贫重点工程,为保证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特提出以下要求:

①施工标中标人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后如期完工。

②施工企业中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公示结果后第三天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施工人员、设备进入工地并开工。

③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改(扶贫)资金,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追加。

④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8158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9楼)开标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事项

招标人:禹州市抗旱规划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8718

监督单位: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电话:0374-60687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19065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7.24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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