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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鄢陵县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第4-7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2年度鄢陵县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第4-7标段,已由鄢发改投资审【2022】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分配以中央财政补贴为主,居民自筹为辅,其余资金由市级、县级财政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4-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2022年度鄢陵县冬季清洁取暖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第4-7标段
2.2项目编号: Y2022GZ118
2.3建设地点:望田镇和刘村、马栏镇支家社区、翠柳小区、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
2.4项目概况:2022年度鄢陵县冬季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包含农房鄢陵县马栏镇支家社区;张桥镇解庄村;彭店镇新范家村;南坞镇前石村;望田镇和刘村等五个乡镇的5个村庄,约689户,建筑面积约为14.721万㎡;居住建筑是翠柳小区,建筑面积约为1.088万㎡;公共建筑是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建筑面积约为5.328万㎡。
2.5 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内容总投资约1472万元,4标段投资额约605万元;5标段投资额约267万元;6标段投资额约120万元,7标段投资额约480万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四个标段
4标段:望田镇和刘村约3.666万平方米,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5标段:马栏镇支家社区约2.665万平方米,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6标段:翠柳小区约1.088万平方米,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7标段:鄢陵县第二高级中学约5.328万平方米,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8招标控制价:
4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5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6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7标段:最终财政评审结果费用的100%。
2.9计划工期:
4标段: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5标段: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6标段: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7标段: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10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4标段-7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应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在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项目4标段-7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成员由牵头人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5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系统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未成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鄢陵县花都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民之家四楼(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74-7101658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685888
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签字。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
6.2.《不见面开标流程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质疑),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
6.5根据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7.2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