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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20〕17号
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安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17号
2、项目名称:建安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及室外配套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招标单位: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建安区新元大道以南,新元南一路以北,启航大道以西,东航路以东地块。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地块南半部分,建筑内容包含:①C1、C2生产厂房,D1、D2生产厂房,E1、E2生产厂房,1#物流门,2#物流门,总建筑面积74061平方米;及该部分相应室外道路、雨水污水、景观、照明等配套工程;②新元南一路建设;本次投资金额约为2.2亿元。
5、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以后期经政府财政评审部门评审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98%;
二标段:以该项目建安费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0.7%。
6、标段划分:一标段为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二标段为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7、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二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施工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8、计划工期:一标段: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二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联合体要求
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4日9时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2份使用电子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
4、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一室。
5、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乔起
电话:17630310062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文杰
电话:13303999129
许昌建安水务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1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U盘)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