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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20〕16号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安区高铁北站人工湿地勘察设计费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0〕16号。
2、项目名称:建安区高铁北站人工湿地勘察设计费。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简介:建安区高铁北站人工湿地勘察设计,建设地点位于许昌高铁北站组团经济综合试验区污水处理厂东南侧,老潩河以西,郑合高铁线路以东,新元大道以南的地块。主要内容为许昌高铁北站组团经济综合试验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人工湿地工程(一期),处理规模20000m3/d,占地面积约80亩。包括提升泵房、配套管网、强化预处理池、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人工湿地、沉水植物塘、管理房等附属设施;湿地进水水质介于V类水质至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出水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水标准。
5、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6、资金预算:629200.00元。
7、设计周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项人工湿地的设计项目或者人工湿地的咨询项目业绩(咨询项目包括项目前期规划、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以2017年1月1日以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信用河南”网站(www.xyhn.gov.cn)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2份。
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3月24日9时30分。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同时提交2份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U盘)(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4、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4167室(开标一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存储有备份文件的电子介质(U盘)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杨会芳
电 话:13849880890
代理 机构:河南天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 昕
电 话:18337476877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