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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建工公字〔2019〕145号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小洪河故道清淤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19〕145号
2、项目名称:小洪河故道清淤工程
3、招标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淤泥、土方开挖弃运,黏土回填夯实(外购土)15cm三七灰土垫层,直径20cm厚卵石垫层。
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
7、资金预算:705509.73元。
8、计划工期: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不接受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投标。
2.6投标企业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均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且报名后企业被委托人(网上报名联系人)不得更换,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2.7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注所地人社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相关缴纳凭证)。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楼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张三村张潘街西段
联系人:王红涛
电 话:16603740777
代理机构:河南方正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八一路府西雅园1号楼15楼
项目负责人:许甫
电话:16603743333
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电话:0374-5133858
许昌市建安区张潘镇人民政府
2019年8 月16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