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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22040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许开发改【20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F2022040
2.2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
2.3 工程概况:2022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公共建筑)改造内容主要为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节能灯具、节水器具等;瑞祥新村二期居住建筑改造内容主要为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乳胶漆等;龙湖办事处白庄村和长村张街道办干戈李村二期、谢庄村、营孙村等农村建筑改造内容主要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门帘、外墙乳胶漆等(最终以实际设计内容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二标段为监理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招标控制价: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以最终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以最终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二标段: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
2.7 工期要求
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工期为60日历天(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EPC总承包周期及保修期。
2.8 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总体能效提升须达到30%以上。
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3 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书。
(2)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具有投资融资实力,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4.2 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3日8时30分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 座)三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地址:许昌市瑞祥路中段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81861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兴业路与东泰街交汇处东泰大厦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374-6098899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建设城市管理与环境保护局
2022年8月2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 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 提交后再次登录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 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并提供所办保函的保函编号、查询号、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8/ggzy/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4.3.1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点击保函查询按钮即可查询保函办理状态,系统显示“您已设置使用投标保函,已绑定!”即为绑定成功,查看“文件下载”一栏,此时会出现保函文件下载按钮,可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保函文件。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