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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F2018213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许昌市魏都区社会福利中心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魏都区社会福利中心景观绿化工程已由许魏发改【2013】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2018213
2.2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对魏都区社会福利中心院内进行景观绿化,绿化面积5090㎡,种植国槐、大叶女贞、三角枫、柿树、杏树等乔木322株,小叶女贞、北美海棠、紫薇、黄杨球等灌木299株;透水、花岗岩、塑胶等铺装1406㎡,建设花池、景墙、花架、廊架,以及塑假山、休闲座凳、健身器材、点风景石、张拉膜等景观小品,300㎡门球场一座等;
2.3项目建设地点:永昌西路以北、劳动北路以东、清潩河以西,魏都区社会福利
中心院内;
2.4招标控制价:1172274.59元;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范围及履约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2018年月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 入口自行下载。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时3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介质存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
地 址:许昌市魏都区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电话:13513745076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85号3号楼13层
联 系 人:刘振
联系电话:15837432370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