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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交建【2020】GZ042号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16 15:25:45 来源:本站编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许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葛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2、项目编号:长交建【2020GZ 042

2.3、项目概况: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涉及石固镇、后河镇、坡胡镇、董村镇和古桥镇等12个镇整治规模131.1004公顷,实施后可新增耕地131.1004公顷。

2.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投资、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等内容。

第二标段: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第三标段: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

第四标段:长葛市2018年度第三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的工程复核。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工期/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工期:   120    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

第三标段服务周期:项目竣工后验收前按要求提交全部成果。

第四标段服务周期:完成至项目竣工验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负责项目的投资、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项目勘测、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

第二标段:负责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第三标段:负责项目的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

第四标段:负责项目的工程复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资、设计、施工):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丁级以上(含丁级)资质(但主管部门对丁级、丙级资质有作业区域限制的,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及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外省单位须入豫备案)。并且具备相应的预算编制能力。

3.1.3、投资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能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起近一个月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500万元的资金证明或资金流水证明(或经银监会或工信部批准具备融资能力的机构出具不少于1500万元的融资证明);

3.1.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和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和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和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项目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标后不得更换。

3.1.5、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62017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1.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含),且须由投资单位做为联合体牵头人,同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本工程款的对接。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2.4、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62017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2.6、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第三标段(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

3.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外省单位须入豫备案)和省级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3.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加盖有社会保障部门章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有劳动合同。

3.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62017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3.6、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第四标段(工程复核):

3.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部门颁发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丁级以上(含丁级)资质(但主管部门对丁级、丙级等资质有作业区域限制的,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及其以上土地学会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外省单位须入豫备案)

3.4.3、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62017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3.4.4、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4.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4.6、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2.143.158.106: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凭企业身份认证锁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标段,售后不退。

5.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5 12 日上午9 30 分(北京时间)。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5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 标 人:长葛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址:长葛市东区葛天大道北侧财税大楼7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68186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王鼎国贸大厦A12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87520522

9、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下载:第三批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复核招标文件2020.04.12终.doc
附件下载:第三批补充耕地项目监理招标文件2020.04.12终.doc
附件下载:第三批补充耕地项目施工 设计招标文件2020.04.12终.doc
附件下载:第三批补充耕地项目重估登记招标文件2020.04.12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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