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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襄城县马拉河(3+000-16+500)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二次(不见面开标)
2、项目编号:XZ【2023】017号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襄城县
4、建设规模:襄城县马拉河河道清淤疏浚13.5公里,生态连锁砖护岸2.9 公里,管理道路路面硬化4.3公里,拆除重建生产桥5座,新建涵管桥51座,沿河道两岸新建工程简介牌2座,安全警示牌28座,新建百米桩108座、千米桩29座、界牌2座。新建防撞墩 600m,新建踏步20处等内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标段;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6、招标控制价:20840307.76元。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8、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9、评标办法:合理投标价法;
(二)招标过程
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于2023年5月2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单位共有7家。
调整系数的抽取:唱标结束后在监督人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为0.99。
(三)项目开标数据表
招标人名称 |
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许昌市襄城县马拉河(3+000-16+500)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二次(不见面开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14日 9时00 分 |
开标地点 |
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评标时间 |
2023年6月14日12时00分 |
评标地点 |
主场: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副场: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二、开标记录
(一)开标记录表(分标段填写)
投标单位 |
投标总报价 (元)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投标工期 (日历天) |
投标质量 |
|
驻马店市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30336.34 |
郝书楠 |
许艳婷 |
240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28667.60 |
孙海峰 |
路会超 |
240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736524.64 |
郑哲哲 |
房琳 |
240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790310.29 |
徐士毅 |
丁小广 |
240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襄城县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创玺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20526380.51 |
王亚超 |
常江 |
240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807188.19 |
胡佳勇 |
马博鑫 |
240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74646.65 |
高天翔 |
史晓龙 |
240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招标控制价 |
20840307.76元 |
调整系数α |
α=0.99 |
|||
计划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
|||
投标报价修正 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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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标准、评标办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合理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审情况
硬件特征码分析: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不相同,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一)初步评审
序号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
||
1 |
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 |
襄城县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创玺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4 |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1 |
驻马店市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
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2 |
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
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3 |
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承诺书未按要求签章;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施工组织设计无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审核予以签字确认; |
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需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审核予以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
(二)详细评审
投标单位 |
投标价 (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合理评标价(元) |
与合理评标价差(元) |
最终排名 |
襄城县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创玺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20526380.51 |
20840307.76 |
20631904.68 |
105524.17 |
2 |
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736524.64 |
104619.96 |
1 |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790310.29 |
158405.61 |
3 |
||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74646.65 |
457258.03 |
4 |
备注:合理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α;评标价为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价接近合理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经评审的投标人按综合情况排序如下: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排序 |
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736524.64 |
1 |
襄城县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创玺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20526380.51 |
2 |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790310.29 |
3 |
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174646.65 |
4 |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0736524.64元
大写:贰仟零柒拾叁万陆仟伍佰贰拾肆元陆角肆分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项目负责人:郑哲哲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51567995
技术负责人:房琳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专业中级职称C04903170900034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名称:
业绩1:三门峡灵宝双桥河太张村至文底村段治理工程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襄城县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创玺建设有限公司
牵头人:襄城县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创玺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0526380.51元
大写:贰仟零伍拾贰万陆仟叁佰捌拾元伍角壹分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项目负责人:王亚超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41571472
技术负责人:常江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专业中级职称 C09030100900001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名称:
业绩1:桐柏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八标段;
业绩2:襄城县2021年Ⅰ类水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6标段;
业绩3:襄城县2021年Ⅲ类水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6标段;
业绩4、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石龙区玉带河治理项目第二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0790310.29元
大写:贰仟零柒拾玖万零叁佰壹拾元贰角玖分
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项目负责人:徐士毅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151691203
技术负责人:丁小广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专业中级职称 C04666160900027
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名称:
业绩1:驿城区2021年胡庙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无
七、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关于评标办法前后不一致的质疑函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关于此质疑的回复;
2、关于河南永坤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澄清通知及回复;
八、公示期
2023年6月16日—2023年6月18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襄城县虹桥路与泰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663857212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莲城大道公路养护中心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金女士
电 话: 15517391235
监督单位:襄城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古女士
联系电话:0374-3996068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注明法定代表人手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要求的资料一并提交(匿名反映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