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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磨街乡刘门村柿子醋灌装生产线安装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 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磨街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禹州市磨街乡刘门村柿子醋灌装生产线安装工程
3、采购编号:YZCG-DLT2023128
4、项目需求:禹州市磨街乡刘门村柿子醋灌装生产线安装工程(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6、采购预算:508800.00元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3年12月6日08: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磨街乡人民政府
地址:禹州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39939563
招标代理机构: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039995297
监督单位:禹州市磨街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
3.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2.143.158.106: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代理机构/投标人)》。
5.2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如因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