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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禹州市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
3、采购编号:YZCG-DLT202211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为尽快尽早备足配强我市疫情防控所需设备等医疗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精神,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5、项目需求:禹州市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第一标段:¥105.4万元;第二标段:¥29.38万元;
第三标段:¥23.32万元;第四标段:¥40万元;第五标段:¥10万元;
7、交付、完工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8、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五个标包;
第一标段:采购生物刺激反馈仪等医疗设备;
第二标段:采购生物反馈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第三标段:采购湿热敷装置等医疗设备;
第四标段:采购彩超等医疗设备;
第五标段:采购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
9、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
2、供应商为产品制造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所投产品满足谈判文件相应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被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投标人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供货渠道必须正规、合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2年12月09 日08: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等。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禹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禹州市康复路1号
联系人:席先生
联系电话:0374-- 6068578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单位:禹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252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代理机构/投标人)》。
5.2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审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如因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八章“响
应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