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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不见面开标)
采购邀请书
致:河南颍湾实业有限公司、禹州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禹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以上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以上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项目名称)采购社会资本方投标。
1.1 项目名称: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PPP项目(不见面开标);
1.2采购编号:YZCG-DLG2021055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1.5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存量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及附属管网、新建禹州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5.1.存量项目
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原产权单位及管理使用单位为禹州市污水净化公司,位于禹州市颍川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西北角,紧临颍河。厂区占地面积87亩,处理规模为3万吨/天,于2001年建成投运。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存量附属管网管线总长95.237千米,收水总面积为10.42平方千米,收水范围为环城北路以南,轩辕大道以西,禹王大道、滨河大道以北,画圣路、前进路、逍遥路以东区域。
5.2.新建项目-禹州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禹州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新建污水管网约4.756千米,雨水管网约5.186千米及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1)污水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
1) 污水管网
本项目共建设环城北路(逍遥路—药城路)、迎宾西路(前进路—颍河大街)、陈家坊街(钧州大街—钧官窑路)、药城路(盐洛高速出口—环城北路),污水管道主管径为DN600-DN800,共建设污水管网长度约4.756千米。
2)污水提升泵站
为提升上游污水,在南水北调干渠雨药城路交叉口东北角修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设计规模为1.0万t/d,污水收集后经提升泵站提升至药城路与北环路交叉口的现状管网内。
(2)雨水管网
本项目共建设环城北路(逍遥路—药城路)、迎宾西路(前进路—颍河大街)、陈家坊街(钧州大街——钧官窑路)、画圣路(颍河南岸—禹王大道),雨水管道主管径为DN800-DN1800,共建设雨水管道长度约5.186千米。
二、采购需求
2.1 项目合作期限
存量项目自交付后立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20年;新建项目建设期1年,自《PPP项目合同》签署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19年。
2.2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5 %,融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75 %。
2.3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2.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存量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及附属管网、新建禹州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2.5项目运作模式
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综合考虑本项目特点、建设规模、回报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以及融资需求等因素,禹州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存量管网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新建雨污分流提升改造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按照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6股权结构
本项目拟由中标社会资本单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
2.7回报机制
政府付费,政府在运营期内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及污水收集服务费。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0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响应文件开启
(一)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线上投标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邀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182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单位:禹州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4-811669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5.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评标依据
6.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6.3有多轮报价的,各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分项报价,为多轮报价做好准备,在谈判小组发起报价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