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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23FZ113鄢陵县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智慧停车位及充电桩特许经营权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鄢陵县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智慧停车位及充电桩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0-35
2、项目名称:鄢陵县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智慧停车位及充电桩特许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低返还项目年收入金额的2%至县财政账户;最高限价:最低返还项目年收入金额的2%至县财政账户。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2023-10-35 |
第一标段 |
最低返还项目年收入金额的2%至县财政账户 |
最低返还项目年收入金额的2%至县财政账户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鄢陵县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智慧停车位及充电桩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范围包括花海大道以南、G311国道以北、建安区与鄢陵县分界线以东、梅榕大道以西区域。规划建设内容:建设3000套智能汽车充电桩和6000个停车位,配置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并完善交通诱导、水电、绿化、信息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本次建安费用约为3亿元人民币。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运作模式,回报机制:本项目采取使用者付费机制。项目运营期内,特许经营者通过运营收回成本和取得合理利益。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拟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本项目预算金额:最低返还项目年收入金额的2%至县财政账户;最高限价:最低返还项目年收入金额的2%至县财政账户;特许经营企业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自主经营(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拟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交易系统全电子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
0374-2961598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鄢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鄢陵县人民路816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0374-7757716
2.监督单位:鄢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4-716902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林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深商大厦1715室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13137417939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3137417939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CA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
3.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代理机构/投标人》。
5.2投标人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标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6.2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评标委员会如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等,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